省人社厅出新规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
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出新《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规社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险法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前何针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补缴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养老按选择的省人社厅实施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6或1.0,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补缴相关事宜。办理补缴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18日获悉,
责任编辑:付基恒
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的60%或100%为基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补缴费用(包括滞纳金)全额到账后,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审查,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
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
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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